外汇银行的主要业务

2024-05-12 17:51

1. 外汇银行的主要业务

经营外汇买卖和外币兑换,办理对外贸易结算,为国内进出口商提供外汇信贷和担保,在国外发行证券等。外汇银行多为政府发展对外金融事业,扩大进出口贸易、管理外汇收支的专业金融机构。由于各国的经济体制和银行体制不一样,外汇银行经营的主要内容也不同。

外汇银行的主要业务

2. 中国的外汇银行有哪些?

到目前为止,人民币还不是国际流通货币。加上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开放有限,真是因为这个原因,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是没有外汇保证金的交易公司的。中国也没有外汇交易的监管机构。
要选择外汇交易,有两个渠道,一个就是选择银行的外汇理财业务,这类的投资理财,是1:1的操作,而且手续费超高,没有百八十万动不了。另一类就是国际上的主流交易平台:福汇、ODL、FXSOL等等,这类外汇公司,是英国FSA和美国NFA监管,记住,国际的上第一支股票诞生已经有400年历史,但是在中国只有20年,在这400多年里,西方国家华丽转身,成了世界的金融主宰。欧美的监管严格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
当然,国内的投资者在股市、楼市坐了趟过山车以后,急切需要一个公平的交易市场,外汇投资因为双向交易,没有庄家操作,24小时可以进行,被很多人期待,但是因为没有正规的监管和引导,市场上雨龙混杂,黑平台屡见不鲜。外汇投资,可以选择银行或者国际主流的外汇交易平台,不要被不现实的利益诱惑,远离黑平台的魔爪。

3. 外汇业务是中国银行独有的吗?其他商业银行能办外汇业务吗?

根据《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均有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

具体说来:
国有商业银行有:1、中国中央银行;2、中国人民银行。3、中国政策性银行;4、中国国家开发银行;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6、中国进出口银行。
 
十四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恒丰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 

2家全国性的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外汇业务是中国银行独有的吗?其他商业银行能办外汇业务吗?

4. 银行外汇业务的介绍

包括对公外汇存款和外币储蓄存款。对公外汇存款是指银行吸收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驻华机构和境外机构外汇资金的业务。其中:银行吸收境外机构的外汇资金应纳入外债管理。

5. 国内的外资银行有哪些?主要从事什么业务?

国内外资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星展银行、荷兰银行、德意志银行、协和银行、新韩银行等。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外资银行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些行业中,外资企业在行业中占据着关键的领导地位,同时也拥有很多市场优势。

外资银行可以从事以下业务: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汇票承兑、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和保障。

中国于2006年启动了QDII申请。此后,中国境内基金终于有机会进入全球资本市场,中国跨境资产投资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国内基金相比,QDII的投资风险较为分散,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导致的汇率风险相应降低。外国银行在了解国际基金和海外市场方面有天然优势,因此QDII也是外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一个特点。到2020年3月底,中国银行业机构共获得QDII额度148.4亿美元,其中15家外资银行和分支机构共获得110亿美元,占74%。但近年来,外资银行申请QDII并获得批准的进程有所放缓。2015年3月至2020年3月,五年内未获得新的外资银行业务资质。

银行是外汇市场上最重要的参与者。外汇做市商是指通过降低外汇交易门槛,向外汇市场提供流动性,提高市场交易效率。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对货币兑换和投资交易的需求日益强劲。或者国内外汇做市商扩大了自己的可交易货币,并开设了新兴市场货币的交易业务,以增强其做市能力。外汇结算销售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外资银行在国际业务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518家银行具备即期结售汇资格,其中外资银行分支机构106家,外资独资银行35家。名单中超过60%的外资银行获得了这一资格,这表明这一业务不仅是与中资银行竞争的一个业务领域,也是外资银行之间的激烈竞争。

国内的外资银行有哪些?主要从事什么业务?

6. 请问我国大陆目前能经营外汇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哪些?

根据《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均有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

具体说来:
国有商业银行有:1、中国中央银行;2、中国人民银行。3、中国政策性银行;4、中国国家开发银行;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6、中国进出口银行。
  
十四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恒丰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 

2家全国性的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7. 外汇市场和银行是什么关系?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一种批发性外汇市场,在该市场上,大型银行机构的交易员之间进行外汇交易。其他的参与者还有对冲基金或者交易公司,他们的交易量也非常大,也是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一部分。
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目标是为其他的市场参与者提供流动性,并收集资金流动的相关信息。大型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间电子外汇交易平台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外汇市场和银行是什么关系?

8. 中国大陆的外资银行主要有什么业务

业务范围
第二十九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
(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六)办理国内外结算;
(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八)代理保险;
(九)从事同业拆借;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二)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十三)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三十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外国银行分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
(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六)办理国内外结算;
(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八)代理保险;
(九)从事同业拆借;
(十)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一)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十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外国银行分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三十二条外国银行分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总行承担。
第三十三条外国银行代表处可以从事与其代表的外国银行业务相关的联络、市场调查、咨询等非经营性活动。
外国银行代表处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代表的外国银行承担。
第三十四条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或者第三十一条规定业务范围内的人民币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3年以上;
(二)提出申请前2年连续盈利;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期限自外国银行分行设立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