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

2024-05-15 12:04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预收货款报告。
应该做预收货款报告的条件:
收到预收款30内能出口货物,就什么报告都不用做。(做了不多,不做也可以)
收到预收款30内不能出口货物,需要在收款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预收货款报告。
收到预收款30内不能出口货物,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货物出口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预收货款现场报告)。
 
注:你说你出口准备其他公司报关,但是收汇是你公司自己收汇的话,收汇和出口没有对应数据在监测系统上你的数据会产生差额,连续三个月总量差额和总量差额率不正常的话企业会被列入重点监测的,
所以最好自己收汇自己报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

2. 试点企业,外汇监测系统预收款报告问题

一、1.你要先在第一个系统--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将这笔申报重新做,改成4W一般2W预收,让银行重新审核。2.2W的预收要在3.10前在系统上做预收款报告。超过3.10带资料去外管局现场报告。
二、预计出口5.15,如果4.15出口,要做预收报告调整。并且要在4.30日之前调整。如果是5.20出口,要在5.15前调整。当然,当月也可以不用调整。
三、最好不要选择另一笔做预收报告。

3. 外汇管理局数据外管平台预收报告,已出货后怎么操作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外汇管理局数据外管平台预收报告,已出货后操作:预收外汇货款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做预收合同和提款登记后,48小时内在电子口岸的预收货款处查看有无收汇额度,额度到了后跟正常收汇一样要在电子口岸做收汇登记。等货物出口后15日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做注销登记,不按时注销的话可能会影响以后的预收款额度的审批。 后面的操作跟正常的一样关单回来后,依次去银行和外管局核销。【摘要】
外汇管理局数据外管平台预收报告,已出货后怎么操作【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外汇管理局数据外管平台预收报告,已出货后操作:预收外汇货款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做预收合同和提款登记后,48小时内在电子口岸的预收货款处查看有无收汇额度,额度到了后跟正常收汇一样要在电子口岸做收汇登记。等货物出口后15日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做注销登记,不按时注销的话可能会影响以后的预收款额度的审批。 后面的操作跟正常的一样关单回来后,依次去银行和外管局核销。【回答】

外汇管理局数据外管平台预收报告,已出货后怎么操作

4. 外汇管理局数据外管平台预收报告,已出货后怎么操作

一、出货后,首先应在外管平台上提交预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出口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进口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出口日期;4、出口金额;5、出口币别; 6、运输方式。  二、提交完预收报告后,外管平台会根据申请的信息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外管平台会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此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外汇预付单了。【摘要】
外汇管理局数据外管平台预收报告,已出货后怎么操作【提问】
一、出货后,首先应在外管平台上提交预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出口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进口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出口日期;4、出口金额;5、出口币别; 6、运输方式。  二、提交完预收报告后,外管平台会根据申请的信息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外管平台会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此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外汇预付单了。【回答】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是不是只要有预收的款项都要做

预收货款
第一: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30天以内
于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报关单出口日期在9月1日-9月30日区间内。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三: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超出收汇日期30天,报关出口日期在收款30天内发生变更。
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预计于11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更改为其他月份办理的情况,我公司需在9月1日-9月30日时间范围之内在外汇管局网上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更改截止时间。
第一: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内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9月1日至11月29日之前能结束的。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二: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外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11月29日之后能结束的。我公司需要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在外汇管理局网站延期收汇报告新增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是不是只要有预收的款项都要做

6. 哪位恩人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平台的预收货款操作方法,最好截图看看!谢谢!

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货款实际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进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逐笔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

进入系统主界面,电击进入新合同登记界面.录入合同号、币种、输入合同金额、预收货款总金额,选择合同签定时间.逐笔填写录入合同预收货款收汇计划,每笔收汇计划需录入收汇时间、收汇币种、收汇金额(如果是100%预收货款 就不用登记收汇计划了),填写完毕,确认无误,电击确定,系统就会提示你"合同序列登记号"并保存. 你可以根据合同登记的日期查询已经登记的合同并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号一经录入不能再修改..除非删除该合同登记 ,重新登记新合同,但那样的话 合同序列登记号也会改变.

再接着,就要做提款登记. 在主界面中点击进入提款登记界面.选择"新增登记",录入收汇水单申报号、币种、 合同登记序列号(在合同登记时候系统自动产生的,可通过合同登记查询获取)、收汇金额、收汇日期等,并按要求逐笔填写预计货物出口计划,每笔计划需要录入预计出口日期和预计出口金额,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保存.(你可以对当天已经办理提款登记的收汇水单进行追加登记,追加登记是对同一收汇水单项下的预收货款提款的增加,不能对原有的记录进行更改!) 另外,你只能修改当天提款登记错误事项,所以录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呵呵..


等货物出口,如果你是找的代理公司报关,那么在出口后一个星期左右你可以向他们要报关预录单,(因为正式的报关单一般要在一个月后才能退回) 上面会有货物的报关单号,拿到这个你就可以做 注销登记了(一定要在报关出口之日起或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样,这个注销登记修改或删除也只能对当天已办理的!

这一切工作做完之后, 就就用电子口岸IC卡 登陆电子口岸,查询你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 是否有了, 有了相应的就可以去结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