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公示期间还能交材料继续评定吗

2024-05-16 20:47

1. 国家助学金公示期间还能交材料继续评定吗

不可以了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4.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省教育厅皖教秘〔2010〕404号文件”),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5.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6.各学院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4)规定填写。

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学院意见”栏需详细填写,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必须使用学院教学用章,不能使用党委(党总支)公章),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使用。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

8.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9.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均需线上操作(PC端在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端在易班·今日校园进行)。

国家助学金公示期间还能交材料继续评定吗

2. 国家助学金撤回为什么不能申请了

如果被学校退回后是不用撤回就可以再次申请了,但是一定要符合条件才行,也可以及时的去咨询辅导员或者资助老师为什么被退回,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解决我们的问题。
法律依据:《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加速人才培养,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贷款人)均可根据《贷款通则》自主办理助学贷款。
第二条 助学贷款可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方式。
第三条 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